北市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1年半期間「碰瓷」13次,製造假車禍,總共得手20幾萬元和解金。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詐欺得利罪起訴他,並查出他幾乎都是專挑對方車輛不注意時下手,以加速前進等手法讓對方撞上,再質疑對方打燈太慢。

檢方調查,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間,李姓計程車司機發生13次行車事故,除了向對方開口要求和解金之外,還向保險公司申請車損理賠,保險公司感到不對勁而提告。
檢方發現,李男幾乎每次車禍都沒有煞車痕,手法是利用前車轉彎、偏向等機會加速前進讓人撞,藉假車禍索賠累計約20多萬元,且李男都希望私下和解,反而是對方主動報警處理。
李男到案否認製造假車禍,但檢察官認定李男是利用別人怕自己違規理虧會吃刑案的心理狀態,藉故發生擦撞再索賠,共製造13次假車禍,每次要求1000元到5萬5000元不等,今依詐欺得利罪起訴他。另案偵辦他涉嫌偽造車損清單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