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日前有1名男子,不顧旁邊有行人通過,全身光溜溜在土地公廟前戶外洗手台引水洗澡,誇張行徑被民眾錄影上傳臉書社團引發議論。警方查出是居無定所的56歲游姓男子,依違反社維法開罰。
據了解,游男是新莊地區街友,時常利用夜深人靜私自使用民宅騎樓的水龍頭洗澡、洗衣,6日卻在傍晚時分到新興街的土地公廟,在戶外洗手台旁脫光衣褲洗澡,因為時間尚早,不僅恰巧有一家人走路經過,也引起附近居民關注,錄影上傳臉書社團「愛新莊我是新莊人」。

貼文引起網友議論,紛紛留言「真扯…這個應該算妨害風化了吧」、「你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還有人形容「阿伯洗的不是澡⋯是勇氣」、「很省水耶,不過變天了小心感冒」。
轄區新莊派出所員警也有看見貼文,並循線找到游姓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後移送裁處。員警表示他的行為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項: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依法可處6千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