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報導:

▲彰化林男與羅姓少年慘遭兩名惡雇主虐待,圖為羅姓少年全身上下因BB彈射擊,滿布彈孔。(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翁子皓/彰化報導
彰化縣林男與羅姓少年為詹祐承、黃佳緯工作,卻遭雇主拘禁,逼他們吃狗屎、狗尿,還被用BB彈射擊、電刑器具等凌虐,害2人手指、腳趾須截肢。詹、黃分別被判刑11年10月、8年8月定讞。林男向詹、黃提求償,但黃先前已與他達成30萬和解,法官因此判處詹男應賠償林男149萬餘元,仍可上訴。

▲羅姓少年被凌虐。(圖/ETtoday資料照)
詹、黃2人自2020年初起,以林男與羅姓少年預支薪水為由,要求2人掃地、煮泡麵、餵狗、打掃廁所等雜事,2人只要稍有出錯,詹、黃與詹男女友3人,便以徒手或球棒毆打。甚至將2人關進倉庫、廁所中,期間只給狗飼料跟自來水,之後還逼迫2人吃喝狗屎、狗尿,更以剃刀將2人頭髮剃光羞辱。
詹、黃為了懲罰林男與羅姓少年,還曾拿出空氣槍枝對2人胸、腹、手、腳等處射擊,射擊至少500發BB彈,詹、黃又自製電刑裝置,對2人電擊,導致2人手指、腳趾多處因為壞疽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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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黃與詹男女友3人一審均有罪。詹黃2人上訴二審,高院台中分院認為2人犯下「殺人未遂」、「轉讓毒品」等罪,判處詹男有期徒刑11年10月、黃男有期徒刑8年8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遭法官駁回定讞。
林男民事上向詹男求償327萬餘元。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的醫療費、看護費、減少勞動力損失共計29萬餘元,加上270萬元的慰撫金,共計299萬餘元,本來詹、黃2人應各付一半的賠償,但林男先前有與黃男以30萬達成和解,不能再向黃求償,因此判處詹男應賠償林男149萬餘元,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