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
周姓男子去年在租屋處與女性友人發生爭執,他竟領帶綑綁固定她雙腿,以布塞住她嘴巴後,又持不明物品毆打她太陽穴致昏厥,再以手指性侵,周男犯後還辯稱因她排尿不順,才建議她讓其用嘴巴吸吮方式排尿,台北地方法院痛斥周男沒有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台北地院大門。本報資料照片©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去年4月8日晚間,炸雞粉供應商周男與被害女子發生爭吵後,經她表示欲離開之際,周竟將她強壓在床上,並持領帶綑綁固定她雙腿,她因而呼喊救命,周遂以布塞住她嘴巴後,復以相同方式綑綁固定她雙手,使她無法行動,再強行脫去她長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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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先手撫摸她腳部及以手隔著內褲撫摸她下體,周欲褪去她內褲時,因她極力掙扎反抗,周男毆昏她,後因她感覺遭周吸吮腳趾、撫摸腿部而恢復知覺,然因手腳仍遭綑綁且因頭部遭毆擊疼痛而無法反抗,周褪去她內褲,並親吻她下體,再以手指性侵。
台北地院斥責周男犯後猶否認犯行,且以被害人為攻擊行為始不得已綑綁她等,難認有悔改之心,考量他迄未被害人女和解,獲取願諒解,判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