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包夾酒促妹!2陸軍裝甲兵「摸舔全身」 她崩潰喊:不要弄我

▲2志願役軍人涉嫌猥褻酒促小姐,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陸軍裝甲第542旅2名志願役軍人到快炒店用餐,並在席間認識一名酒促小姐,沒想到2人竟趁著對方喝醉,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意圖性侵。途中,2人將女子包夾在轎車後座,並輪流對女子摸舔全身,直到女子驚醒,才趁隙逃離提告。法官審理後,對2人分別判處8月、11月徒刑,其中1人提出上訴,但仍遭二審法官駁回。

判決指出,范姓、何姓軍人2020年9月28日晚間與同袍到快炒店用餐、飲酒,因而結識擔任酒促小姐的女子。酒後幾名軍人稱順路可載女子返家,於是范、何便與女子坐上轎車後座,並將女子包夾在中間。

由於女子醉意頗深,上車後便陷入昏睡,沒想到范、何2人竟認為有機可乘,對女子摸舔全身後,要求駕駛開到汽車旅館。而就在抵達目的地時,女子驚醒,才趕緊逃離,並且報警提告。

警詢時范男坦承犯行,但何男卻堅決否認,強調當時是女子靠在自己身上,他只有用手摟住女子腰而已,並沒有任何猥褻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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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官認為,當時乘坐的車輛為4人座轎車,後座空間狹小,范、何理應有1人要坐在副駕駛座,避免過多的肢體接觸,但2人卻將女子包夾在後座,可見是想佔女子便宜,因此依法判范男8個月徒刑,而何男則因否認犯行,毫無反省之意,被判刑11個月。

何男不服提出上訴,依舊堅稱自己沒有猥褻,但范男並未上訴,且出面證稱,何男「整路都抱著她」,另外他也聽到女子有說,「不要弄我」,手也有反抗,他見狀出言勸阻,「克制一點,女生說不要了」,二審法官因此不採信何男說法,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