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一名張姓男子為了向心儀的女子小瑜(化名)告白,竟然從陽台爬進對方住家。女方嚇到花容失色轉身要跑,卻遭到張男從背後一把熊抱,拉扯受傷。而張男見小瑜無意與他談話,竟以「鐵頭功」一頭撞上小瑜家客廳的矽酸鈣板牆面,撞凹一個洞。小瑜氣憤報警提告。張男一審被依侵入住宅、毀損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0月。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小瑜向法官表示,張男一直要把她往房間拉,還一直親吻她的脖子,搓揉她胸部,她十分害怕雙手抱胸,但對方把她壓在地上不讓她走。直到社區保全在門口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把門打開」,才脫困獲救。期間張男試圖與小瑜對話,但女方並不願意和他交談,張男情緒失控,竟然用頭猛撞小瑜家中客廳的牆壁,造成矽酸鈣板材質的牆壁破損、凹陷,小瑜於事後報警提告。
審理期間,張男辯稱與小瑜是男女朋友,小瑜有說過可隨時去她家,他也有小瑜家的鑰匙,只是當天忘了帶出門。不過,小瑜則是指稱,張男有追求她,但她並沒有跟張男交往,同時否認有交付家中鑰匙給張男。並強調當天並沒有允許張男進入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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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擅自侵入小瑜住處,出手強行環抱拖住對方,並以頭部撞破對方住家客廳牆面,諸多行為致使小瑜心生恐懼,依侵入住宅及毀損等罪嫌判張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