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童被虐死!母及同居人收押理由曝 涉案重大「說法前後矛盾」

▲台南市2歲謝姓男童疑遭虐殺案,檢方傳喚謝女、陳男到案,並以2人涉嫌重大向台南地院聲押,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合議庭裁定2人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市2歲謝姓男童,18日晚上被謝姓生母及陳姓同居人送往郭綜合醫院急救,惟急救後仍不治身亡,院方發現疑有虐童情事,通報市警五分局查處,案經檢察官指揮偵辦,傳喚謝女、陳男到案,並以2人涉嫌重大向台南地院聲押,台南地院20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合議庭裁定2人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本院對謝姓及陳姓被告涉嫌對兒童犯傷害致死案件,經法院訊問被告二人涉嫌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及兒童及少年褔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之罪嫌,被告2人均否認犯行,然有卷內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可資佐證,足認被告等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

法官認為,被告等人所述內容多有隱諱事實及細節,所述前後亦有矛盾之處,就其本案犯罪過程及相關情節,並未完全陳述,參酌被害人身體傷勢狀況、被告2人就被害人於本案傷勢成因之陳述及被害人居住之環境,足見被告2人所述內容,並非可採。

法官指出,依卷內相關資料,顯示被告2人有經常對其子女施暴之情形;再本件被告2人涉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且被告等無固定居所,衡情逃避審判及執行屬人之常情,被告顯然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1 款、第2 款、第3 款之羈押事由,且有羈押必要,就被告2人均諭知羈押,並就陳姓被告部分併諭知禁止接見、通信。

高雄大同醫院驚傳槍響 賭場大老洗手間舉槍自戕「留20顆子彈」身亡

違法虐待受刑人 台北監獄遭監察院糾正

台南地檢署指出,10月19日接獲台南市警五分局通報,台南市北區發生2歲謝姓幼童疑似受虐死亡案件,該謝姓幼童18日晚間送醫急救,醫護人員發現其全身有多處可疑傷痕,且到院後不幸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