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校園連刺10刀亡 二審改判12年、11年 家屬痛哭:司法已死

【新北訊】新北市某國中於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撼全台的校園殺人案件,郭姓少年疑似為替「乾妹」出氣,竟於校內持彈簧刀朝同班國三楊姓男學生連刺十刀,楊生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新北地院於去年9月依殺人罪判處郭姓少年有期徒刑9年,涉嫌在背後教唆的林姓乾妹則判刑8年。死者家屬不服量刑過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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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於23日宣判二審結果,認定一審量刑仍不足以反映犯罪情節,改判郭姓少年12年徒刑、林姓女子11年徒刑,全案仍可依法再上訴。

宣判當天,楊姓學生的雙親在新北市議員 石一佑 陪同下進入法庭旁聽,判決結果出爐後,兩人步出法院時情緒全面潰堤,當場掩面痛哭。楊父悲憤表示,判決結果讓他感到「司法已死」,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過度偏袒加害者,讓被害者家屬毫無招架之力。

審判長謝靜慧。(圖取自司法院官網)

楊父指出,他原本預期加害者至少會被判處30年以上徒刑,如今僅分別判處12年與11年,「少事法狠狠敲了我們一棍,還要我們閉嘴,這樣我們還能怎麼辦?」他並不滿表示,兩名凶嫌進出法庭時態度從容、毫無悔意,直到法官引導才被動道歉。

網友留言。(圖取自中天新聞網臉書粉專)

此外,楊父透露,郭姓少年案發當天於警局內,曾對「秘密證人」出言威脅,放話「等我出去你就知道」,如今判決出爐,也讓家屬對未來安全深感憂心。他更抨擊民事程序中,法院未遮蔽家屬個資,便將完整資料交付給被告,「等於把被害者資訊直接交到殺人犯手上」。

對於假釋制度,楊父情緒激動表示,長期活在恐懼中,甚至直言若凶嫌未來出獄,「我可能會成為第一個被殺的人」,質疑現行制度無法保障被害者及家屬安全。

脆網友怒轟這叫可教化,法官你看看,這種判決你不知羞恥嗎。(圖取自脆)

根據《鏡週刊》報導,家屬亦指出,刑事判決過輕,民事求償形同虛設,最終僅取得一紙債權憑證,因對方名下無財產,根本無法執行。至於裁判費部分,郭姓少年及其父親不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並申請訴訟救助獲准,依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原應繳納的16萬7044元二審裁判費,將由國庫先行墊付,形同由全民負擔。

家屬最後沉痛表示,希望社會正視少年重大暴力犯罪所帶來的傷害,重新檢討相關法律制度,別再讓被害者與家屬在司法體系中成為最孤單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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