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華城弊案辯論終結 柯文哲等人3月26日宣判須到庭 律師:強制處分風險高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涉入京華城等弊案,歷經連續8日全天候辯論後,於昨(24)日正式辯論終結。合議庭諭知,將於明年3月26日宣判,並命柯文哲、沈慶京及應曉薇須親自到庭聽判,未到庭將依法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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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指出,貪污屬重罪案件,且本案由重金庭審理,法院要求被告於宣判日到庭,已顯示案件存在高度強制處分風險;從目前審理內容觀察,柯文哲至少面臨三大可預見的不利法律因素。
黃帝穎指出,第一,關鍵證人朱亞虎已認罪行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亦認罪圖利,兩人貪瀆證詞對檢方指控形成高度支撐;第二,京華城案相關金流與行政決策流程,至今仍未獲得合理且一致的說明;第三,綽號「橘子」的重要關係人潛逃未歸,法院在評估是否採取強制處分時,勢必將此列為重要風險因素。
黃帝穎並補充庭訊內容指出,檢方於審理中針對朱亞虎涉行賄部分詰問沈慶京,並出示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保存的「京華城改建設計示意圖」,圖上附有柯文哲親筆黃色便條紙,內容指示「只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柯文哲當庭質疑為政治偵防,但在審判長詢問是否為其筆跡時,僅低聲回應「應該像」,其律師所提異議亦遭合議庭駁回。
此外,檢方亦提出柯文哲於2023年11月傳給黃珊珊的訊息,內容提及「威京小沈已給過」。雖然辯方主張證人不得就未親身經歷事項作答,但審判長認定該訊息與沈慶京本人高度相關,仍命其答覆並駁回異議。
在金流部分,黃帝穎指出,檢方聚焦沈慶京於2020年3月,透過7名員工名義捐款民眾黨共210萬元。沈慶京起初辯稱,捐款原因為民眾黨甫成立,但檢方提示其偵查筆錄後顯示,沈曾供稱捐款動機,與柯文哲同意將京華城容積率由392%恢復至560%有關;即便沈於庭上多次改口,仍未能合理交代捐款動機與金流來源。
至於彭振聲證詞,黃帝穎表示,彭證稱「便當會」後,柯文哲曾下紙條詢問會議結論,而都發局相關說帖早已載明「可能涉及圖利問題」,京華城案最終亦由柯文哲親自決行。相關證詞顯示,柯文哲明知存在圖利風險,仍要求加速行政流程並拍板定案,對其涉共犯圖利的法律風險,已形成直接且明確的衝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