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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男孩」鄭亦麟涉收198萬喬台電饋線 認罪只認「收錢」否認收賄
【台北報導】
被外界稱為「小英男孩」的前政治幕僚 鄭亦麟,涉嫌收受業者198萬元,利用影響力替建設公司關說台電饋線供電案。台北地檢署於12月26日偵結起訴並移審。鄭亦麟昨(26)日首度出庭,當庭表示認罪,卻僅承認「有收錢」,堅稱該筆款項屬於仲介投資人之酬勞,與用電申請「沒有對價關係」,否認構成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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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謊稱國家重大政策 成功喬出42MW電量
檢方指出,2021年2月,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以公司名義向台電公司申請36MW用電,因松山、內湖屬用電瓶頸區遭駁回,轉而找上鄭亦麟協助關說。

起訴書指控,鄭亦麟隨即致電時任台電副總經理蕭勝任,謊稱該案為「國家重大政策」、「經濟部關心案件」,成功讓東煒先取得32MW電量,後續再追加核准10MW,合計42MW。

事成後,陳冠滔開立220萬元假請款單,以「顧問費」名義,扣除10%稅額後,將198萬元匯入鄭亦麟胞弟鄭兆麟帳戶。
出庭認罪 僅承認收錢、不認收賄
開庭時,鄭亦麟表示「對起訴事實全部承認」,坦言確實收到198萬元,也有轉達東煒用電需求給台電,但強調該款項原本是「介紹投資人」的仲介費,後來才順便協助關心用電進度,雙方從未明說有對價關係。

對於曾向台電表示該案是「重要案件」,甚至涉及「經濟部關心」、「國家重大政策」,鄭亦麟僅稱「現在不記得細節」,但不否認曾致電請託。
「我守住,東煒才能拿到電」 說詞遭質疑
法官也當庭質疑鄭亦麟2022年4月曾傳訊息給陳冠滔稱「我守住,東煒才能順利取得用電」,鄭亦麟承認訊息為其所發,但稱當時未有索取報酬之意。
此外,檢方認定,事後鄭家人為規避查緝,曾討論退錢或製作假顧問合約「解套」,最後選擇製作假約,並由鄭母李佳珍分23筆提領現金。鄭亦麟也坦承涉及洗錢,但對另案被控的601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則表示「目前無法判斷」。
檢方:交代反覆 辯護律師:根本不構成犯罪
蒞庭檢察官高文政痛批,鄭亦麟說詞前後矛盾,始終無法交代198萬元與用電核准之間的實質關聯,亦與共犯供述不符。
不過,辯護律師曾益盛則主張,鄭亦麟案發時並非公務員,也非台電相關職務人員,僅為派遣員工,轉達用電需求不屬其職務行為,與198萬元不存在對價關係,認為本案不成立收賄罪。
羈押4個月形象大變 案件持續審理
鄭亦麟今年8月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後續延押2個月,至今已遭羈押4個月。昨日出庭時,鄭亦麟神情憔悴、頭髮過肩,與過往陽光政治新秀形象形成強烈對比。
全案仍由法院持續審理,是否構成收賄及相關洗錢罪責,仍有待司法進一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