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榮總近日驚傳疑似非醫師人員參與手術的重大爭議,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衛福部長 石崇良 今(7)日在立法院受訪時直言:「一家醫學中心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我覺得不可思議。」並強調,若查證屬實,相關行為已涉及密醫行為,一定會依法究責,絕不寬貸。
石崇良指出,若確定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手術,不僅個人恐涉犯密醫罪,醫院在管理制度上也可能存在重大疏失。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該案須移付刑事調查,屬刑事犯罪。他已要求 台中榮民總醫院 於一週內提出完整調查報告,說明實際情況,若確認管理出現嚴重問題,甚至不排除對醫院進行「重新評鑑」。
石崇良強調,在醫學中心發生此類事件是「非常、非常不應該」,但仍須秉持「勿枉勿縱」原則,釐清事實真相。若確定非醫事人員實際動刀,該人將涉及密醫罪;而現場醫師若未親自診療病人,將視情節移送懲戒。此外,是否涉及虛報、浮報健保給付,也將一併深入調查。
針對部分醫療機構在引進新式醫療器材時,可能由醫材業者進行指導或示範的情況,石崇良也說明,技術導入確實需要學習與訓練階段。以達文西手術系統為例,操作人員須先完成模擬訓練,甚至動物實驗後,才能進入人體手術;若屬重大技術差異,更必須完成專業訓練。不過他強調,無論如何,病人與民眾權益必須優先受到保障。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 劉玉菁 表示,依媒體揭露內容,台中榮總恐涉及密醫疑慮,衛福部已正式發函要求 台中市衛生局 徹查,院方也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內部調查。台中市衛生局則表示,全案將移送 台中地檢署 偵辦。
劉玉菁指出,若查證手術確實由醫療器材廠商或非醫師人員操作,將涉及密醫罪,依《醫師法》規定,行為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若醫療機構容留密醫執行醫療行為,可依《醫療法》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視違規情節,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最嚴重者甚至可廢止開業執照。衛福部強調,將徹查到底,並向社會大眾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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