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重傷命危 苗栗毒男綁刀街頭狂刺學童路人 一審重判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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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案發生當下,邱男拿刀架住一名小朋友威脅,一名正義姊上前救人

苗栗街頭去年10月爆出血腥隨機砍人案,48歲邱姓男子吸毒後竟把30公分菜刀綁在左手,當街鎖定學童與路人瘋狂刺殺,短短時間連傷2名女童、1名男子,3人全重傷命危,現場尖叫四起、整座街區陷入恐慌。苗栗地院今4月7日一審重判,認定他犯後危險性極高、又是累犯,依毒駕及3件殺人未遂罪分論併罰,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全案仍可上訴。

苗栗縣去年10月發生震驚全台的街頭隨機攻擊案,48歲邱姓男子在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竟持刀於苗栗市區接連攻擊兩名女童與一名路人男子,造成3人重傷命危。苗栗地方法院今天4月7日作出一審宣判,認定邱男對社會具有高度危險性,且犯案手法兇殘、對象包含兒童,最終依毒駕公共危險、2件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及1件殺人未遂罪分論併罰,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作案菜刀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與起訴資料指出,邱男為48歲成年男子,曾於2016年間因殺人未遂入獄,直到2025年3月才出監,沒想到出獄不到7個月,又在同年10月2日再度犯下重大暴力案件。法院認為,他對刑罰反應力明顯薄弱,前案教訓不足,這次又在公共場所隨機尋找弱勢目標下手,已構成累犯,依法加重其刑。

時間拉回到2025年10月2日上午,地點就在苗栗縣苗栗市。判決書指出,邱男當天先在住處施用甲基安非他命,明知毒品可能讓情緒更加失控,卻仍決定騎機車外出。他不是一時衝動空手亂跑,而是先拿黑色膠帶,將一把長約30公分的菜刀牢牢綁在左手上,等於把利刃直接變成攻擊武器,再騎車進入苗栗市區沿路尋找下手對象,整個犯案前置行為清楚顯示他具有相當程度的準備與選擇能力。

當天下午3時42分左右,邱男在苗栗市社寮街一帶鎖定一名放學後落單的國小女童,突然靠近後持刀朝對方頸部與胸口猛刺。女童中刀後驚恐逃命,帶傷衝往附近超商求救,現場氣氛瞬間炸開,路人驚喊、孩童奔逃,原本平靜的放學時段瞬間變成血色街頭。

更可怕的是,邱男並未就此停手。當第一名女童逃進超商門口後,他竟一路尾隨追殺,轉而朝試圖協助的林姓男子出手,造成對方左背穿刺傷、右胸氣血胸,並傷及肝臟與橫膈膜,傷勢極為嚴重。就在眾人還來不及反應之際,邱男又盯上另一名來不及逃離現場的女童,持刀朝她胸口直刺,導致對方出現穿刺傷與大片血胸,現場幾乎陷入全面失控。

這起攻擊之所以沒有演變成奪命慘案,關鍵轉折就在現場有人拚命介入。報導指出,當時有安親班黃姓女老師及時上前,奮力將第二名女童拉開並協助送往附近民宅求助,其他人也同步報警、呼救,三名傷者隨後緊急送醫,才從鬼門關前硬生生撿回一命。這段混亂過程裡,有孩子哭喊、有大人驚叫,也有旁觀民眾眼睜睜看著兇嫌在街頭持刀追人,整條路像被恐懼瞬間掐住喉嚨。

邱男犯案後騎車返回住處,警方趕抵後與他對峙,最後將人拘提到案。到了法院審理階段,他雖辯稱自己情緒調控能力不佳,希望爭取減刑,但合議庭認為,他行凶前會準備刀械、會挑選目標、犯案時動作敏捷,犯後又能與警方對峙,之後在偵查及審理中也能清楚交代動機與細節,顯示其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並未喪失,也沒有顯著減低,因此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

法官進一步指出,邱男在光天化日下、公共場所、對毫無防備的學童與路人隨機行兇,手段兇殘、惡性重大,已對地方社會造成極深恐慌。雖然3名被害人最終都撿回一命,且邱男在審理中坦承犯行並致歉,但這些都不足以抵銷其行為帶來的巨大傷害。最後法院就毒駕罪判刑7月,2件對兒童殺人未遂分別判15年與16年,另1件殺人未遂判18年,合併執行29年。

關鍵語錄可寫
法院認定,邱男犯行重大且具高度危險性,不因其辯稱情緒管理不佳而獲減刑。
被害人林姓男子在得知判決後直言,邱男已是累犯,應判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否則將來重返社會,恐怕又成為傷害無辜者的不定時炸彈。
網友反應可寫,出獄沒多久又對學童下手,29年都嫌太輕,街頭隨機攻擊真的讓家長不敢放孩子自己回家。

後續影響可寫
本案一審已宣判29年,全案仍可上訴。由於被害人與社會輿論對刑度高度關注,是否再上訴、檢辯是否續爭刑責,後續仍是外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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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宣判:苗栗地院今天4月7日一審宣判,邱姓男子因毒駕及3件殺人未遂案,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

犯嫌背景:48歲邱男曾因殺人未遂入獄,2025年3月出監,未滿7個月又再犯本案。

犯案時間:2025年10月2日上午先在住處吸毒,下午3時42分左右在苗栗市區開始隨機攻擊。

犯案手法:他先把約30公分菜刀用黑色膠帶綁在左手,再騎機車外出尋找目標下手。

被害狀況:2名女童與1名路人男子遭刺成重傷命危,經送醫搶救後全數保住性命。

法院認定:法官認為他犯案時有計畫、反應敏捷、供述清楚,不符精神障礙減刑要件。

社會震撼:本案發生在放學時段公共場所,對象還包括學童,引發地方社會極大恐慌與對治安的質疑。

後續焦點:本案仍可上訴,刑度是否再變動、檢辯是否續爭,外界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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