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遺失好想兔袋裡面裝5萬現金! 警調監視器竟是穿袈裟女子拿走 72歲尼姑拿走辯好想吐不雅觀

示意圖

【5萬現金袋被女僧人拿走!一句不雅觀辯解全場傻眼 北捷遺失物變侵占案】

最扯的是,這不是路邊撿到空袋子。
一名80歲婦人在北捷善導寺站遺失背袋,裡面裝著5萬元現金。
結果警方調監視器一看,拿走袋子的竟是一名穿袈裟的女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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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兔

【婦人急到報警】

陳姓婦人當天在捷運月台石椅休息,疑似因急著搭車,一時疏忽把印有「好想兔」的背袋留在原處。
直到搭到昆陽站後,經友人提醒才發現東西不見。
她回頭找已經找不到,只能趕緊報警求助。

【監視器拍下關鍵】

警方調閱站內與周邊監視器後,很快鎖定一名72歲郭姓女僧人。
畫面顯示,她曾拿起背袋查看後放下離開,沒多久又返回現場把袋子拿走。
這段動作也成為警方偵辦的重要依據。

【不雅觀說法炸鍋】

郭姓女僧人到案後辯稱,自己不知道裡面有5萬元現金。
她稱因為袋子上「好想兔」唸起來像「好想吐」,覺得對出家人不雅觀,所以才拿走丟掉。
這套說法曝光後,讓不少人看傻眼,因為撿到東西最基本的做法,就是交給站務人員或警方。

【法律不是看理由好不好笑】

依刑法第337條,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侵占遺失物,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撿到東西不是你覺得不好看、不雅觀、不想放在原地,就能自行拿走處理。
只要沒有交給權責單位,反而可能讓自己踩進刑責。

【北捷監視器不是擺設】

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捷運站裡監視器密度高,拿走別人遺失物很難不留下畫面。
遺失物就算是一把傘、一個袋子、一張悠遊卡,都應該交給站務或警方。
不要以為沒人看見,監視器通常比你想得還清楚。

【真正傷的是信任】

這件事最諷刺的地方,是被鎖定的人身穿宗教服飾,卻被控拿走老人家的現金袋。
司法最後如何認定仍待程序釐清,但社會看到的已經不只是5萬元,而是對誠信的失望。
捷運是公共空間,遺失物制度靠的是每個人的基本良心,一旦連「撿到要交回」都做不到,再多監視器也補不回信任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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