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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憲兵指揮部志願役憲兵許俊傑因不滿女友提出分手,於 2024 年 5 月徒手將劉姓女友掐死,事後竟兩度污辱遺體,並持死者手機假冒本人傳訊掩飾犯行,震驚社會。一、二審皆依現役軍人殺人、損壞污辱屍體、偽造文書等罪,判處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許男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於 11 日駁回,全案定讞。

■ 以分手為由痛下殺手
許俊傑與劉女為高中同學,雙雙進入憲兵單位後開始交往。案發當日,他持備份鑰匙進入劉女房間企圖挽回,未果後竟怒掐對方頸部致死。劉女胞姊隔日未見妹妹出房,僅收到「收到」、「再等等」等簡短訊息,最後卻收到駭人簡訊:「妹妹死了」。
進房後,胞姊發現劉女全裸斷氣於床上,許俊傑在場情緒失控,試圖以水果刀自殘。
■ 犯後冷血污辱遺體、偽造對話
許俊傑坦承殺害女友,還以拳頭毆打遺體臉部、兩度污辱屍體,並以劉女手機偽造訊息給姊姊及軍中同袍,企圖模糊案情。

■ 國民法官認惡性重大
新北國民法官庭認定,許俊傑因分手心生不甘即痛下殺手,犯後更污辱遺體,造成家屬永遠的傷痛,惡性重大且難以原諒。最終一審、二審均判無期。
許男辯稱具「自首」減刑要件,並主張應量刑鑑定,但二審及最高法院均不採信,認定各審量刑妥適,遂駁回上訴。
本案於最高法院 11 日正式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