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徒沒機會了!政院重磅修法:酒毒駕累犯、虐童殺人犯「關滿」不得假釋!

【酒毒駕累犯恐不得假釋!殺人兒虐重刑犯也入列,社會安全法網大翻修】

最炸的是,這次修法不是單純加重刑度,而是直接鎖住「假釋出口」。行政院今(25)日通過草案,酒駕、毒駕累犯與特殊重大暴力犯罪,在特定條件下將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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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再犯成關鍵紅線】

法務部指出,不能安全駕駛罪累犯如果在假釋期間、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同罪,將不適用假釋。這代表反覆酒駕、毒駕者未來可能不能再期待提前出獄。

【公共道路不是賭命場】

酒駕、毒駕最讓社會憤怒的,就是受害者往往毫無選擇。法務部在新聞稿中明白點出,這類犯罪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因此修法目標就是降低再犯帶來的社會危害。

【殺人與兒虐也被納入】

草案也鎖定故意殺人、殺人未遂、兒虐致死及致重傷案件;若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將不得假釋。這是對重大暴力犯罪釋出更強烈的刑罰訊號。

【不是所有案件都一刀切】

這次修法仍設有特定條件,並非所有犯罪或所有受刑人都不得假釋。法務部表示,草案兼顧刑罰衡平與比例原則,鎖定的是重複酒毒駕與特殊重大暴力犯罪。

【羈押天數也要算進去】

另一個關鍵,是判決確定前的羈押日數,無論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都將計入假釋要件的「已執行期間」。這部分是回應司法院釋字第801號解釋所指出的平等原則問題。

【新舊法適用同步補上】

法務部也同步修正刑法第79條之1與刑法施行法相關條文,釐清新舊法適用與假釋計算方式。這代表不是只喊口號,而是連後續執行端怎麼算,也一起被放進制度裡。

【真正考驗在立法院】

目前這還是草案,行政院通過後,後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也就是說,制度方向已經定調,但真正能不能上路,仍要看立法院審查與最終三讀結果。

【安全與人權的拉鋸上桌】

這次修法把社會憤怒、被害人保護、再犯風險與刑罰公平全都推上檯面。如何讓危險累犯被有效約束,又不讓制度失去比例原則,將是台灣刑事政策最尖銳的公共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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