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為百萬YouTuber的網紅朱玉宸(小玉),因利用Deepfake技術合成多名女性名人與網紅的換臉色情影片牟利,引發社會譁然。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分別判處5年6月與1年8月徒刑(部分得易科罰金)。朱男其後聲請數罪併罰,最終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確定。
檢警調查指出,朱玉宸與莊姓助理於2020年間,在推特與Telegram成立「台灣網紅挖面」等群組,以會員制販售利用Deepfake技術製作的換臉色情影片,受害者包括多名女藝人、網紅與女性政治人物,總計多達119人。朱男藉此牟利逾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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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檢方搜索其工作室與住家,並依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及妨害風化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朱男5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助理判3年8月。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加重刑度,朱男改判5年及1年8月,助理判4年6月。

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朱男因未繳納易科罰金,聲請定應執行刑,主張悔意並請求從輕量刑。不過高院認為其犯行高達119次,屬數位性別暴力,對被害人造成難以回復之侵害,依法裁定應執行6年4月徒刑。

朱男不服再提抗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刑期最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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