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詹姆士為博流量「開封食品放回貨架」遭判刑 與攝影師各賠40萬、緩刑2年

網紅詹姆士與攝影師被刑事局警方帶回。

台中知名網紅「詹姆士(呈)」與賴姓攝影師,為提高社群平台流量,先後在家樂福與全聯拍攝「拆封食品試吃再放回貨架」的惡搞影片,引發全台消費者恐慌,也損及兩大賣場商譽。家樂福與全聯怒告後,台中地院審理認定兩人已造成市場秩序混亂,今依網際網路犯妨害信用罪判決——詹姆士6月、賴男4月皆緩刑2年,並已賠償兩業者共 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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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衝流量深夜拍「假試吃影片」

判決指出:

● 2023/11/29凌晨
詹姆士與賴男前往台中「家樂福德安店」,將洋芋片、果汁拆封後再放回架上,還對鏡頭稱:
「可以試吃喔,放回去就好了。」
「免費的最好喝,不買了走了。」

● 2024/1/26
兩人又在「全聯大坑店」拍攝相同橋段,甚至喊話:
「希望大家學起來!」
影片字幕還出現「繼續搞事」、「客家精神」等語。

兩段影片上傳IG、抖音後,引爆網路撻伐,並造成部分民眾對食品安全恐慌。


兩人在影片發酵後發影片致歉。

🔻 事後補結帳仍無法挽回:業者認定「損害已造成」

曝光後,兩人道歉並聲稱 「拍完都有結帳」,但家樂福與全聯皆指出:
影片故意剪掉結帳畫面,導致大眾誤以為賣場管理鬆散,已嚴重損害商譽,因此提告追究刑責。

雙方最終各與業者達成 20萬元和解。


🔻 法官:明知網路傳播快速、仍刻意散布不實畫面

台中地院痛批:

  • 詹、賴兩人為搏流量,拍攝足以引發消費恐慌的影片
  • 故意剪輯造成錯誤觀感
  • 造成家樂福、全聯名譽受損
  • 並對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依 網路犯妨害信用罪 分別判處:

  • 詹姆士:6個月(緩刑2年)
  • 賴姓攝影師:4個月(緩刑2年)

兩人皆可易科罰金,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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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為博流量「拆封試吃丟回架上」!家樂福、全聯怒告 法官重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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