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貪瀆風暴!謝宜容今遭判刑4年6月 無緩刑

勞發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職場霸凌 一審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記者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捲入職場霸凌與貪瀆風暴,新北地檢署今年4月2日以涉嫌利用「就業安定基金」圖利特定廠商、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18)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謝宜容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且不得緩刑。

📌 案情回顧

  • 圖利廠商
    謝宜容在北分署任內,要求員工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特定廠商密切聯繫,疑似為廠商「量身訂作」採購內容,涉嫌違法洩密、圖利,造成投標廠商不公平競爭。
  • 侵占公有財物
    檢調查出,她將「就業安定基金」及「就業保險基金」預算購得的三節禮盒12盒(總價值新台幣2萬901元)侵占自用。

📌 起訴與審理

  • 今年4月8日移審新北地院後,謝宜容以100萬元交保,並被裁定配戴電子腳鐐監控。
  • 她於交保當日傍晚17時42分重獲自由,面對鏡頭時哽咽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家屬,謝謝大家的關心。」

📌 今日宣判

  • 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 法官未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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