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越南籍張姓移工,因工作態度問題與公司發生糾紛,竟當眾掏出改造手槍並裝填子彈,所幸在場人員合力制止,未釀成傷亡。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並命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張男於2020年間以1萬5千元購買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12顆,原藏放於公司宿舍,後來更隨身攜帶至公司上班。去年9月6日,公司召開會議,宣達相關規定並檢討張男與另一名移工的工作態度,並由人力仲介公司人員到場協調。
會議中,老闆娘表示若欲繼續留任,須改善工作態度,否則可辦理轉換雇主。當老闆娘拿出相關文件要求簽署時,張男情緒失控,從包包中拿出手槍及子彈,甚至裝填彈匣,現場人員見狀立即上前壓制並奪下槍彈,隨後報警處理。
法院審酌,槍枝屬高度危險物品,張男明知違法仍持有並於衝突中出示,已對他人生命安全及社會秩序造成潛在危險。雖未造成實際傷亡,但情節重大,依法判刑並命刑後驅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