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9歲少年「初上夜店就撿屍」性侵得逞 做1件事獲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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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少男少女成年時會選擇喝酒狂歡來慶祝,但酒後易肇事,再加上派對氛圍容易讓人失去判斷理智,很多憾事就是在這時候發生的。北市一名19歲少年第一次到夜店狂歡,疑似玩得太開心竟學人撿屍,後來被一狀告上法院,不過他靠著一件事獲得對方原諒,還讓法官減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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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 / contiki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北市一名19歲的高姓少年在2020年8月和朋友到信義區一家夜店喝酒,第一次上夜店的他非常興奮,還成功搭訕了一名女子。誰知他見對方喝得爛醉,竟心生歹念學人家撿屍,將女子帶到路邊性▁侵得逞。

示意圖。圖片來源 / clipstock

高男完事後把人丟在路邊就離開,醉得東倒西歪的女子衣衫不整又搖搖晃晃地攔計程車想回家,計程車司機見狀覺得不對勁,趕緊幫忙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逮了高男。高男到案後坦承犯刑,不料女子驗傷後發現體內有鎮靜藥物反應,但懷疑是女子有服用憂鬱症要物所致,但他仍被依7年徒刑起跳的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示意圖。圖片來源 / wis-tv

據了解,高男從小家教嚴格,直到上大學才脫離父母管教在外租屋,他事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無比,因此罹患憂鬱症甚至上▁吊輕生,幸好及時被家人發現救回,但他後來始終無法原諒自己執念導致他中斷學業,他也不斷向受害女子道歉乞求原諒。

示意圖。圖片來源 / adobe stock

後來受害女子被高男的誠意打動,願意以50萬元賠償金和解,高男已經付清。法官斟酌高男過去求學紀錄,發現他國小、高中都參與過志工活動,認為他本性並不壞,再加上已和受害人和解,因此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但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還得接受4場法治教育。

示意圖。圖片來源 / devdis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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