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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背景
- 民眾黨前主席 柯文哲 涉「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侵占案」等,遭羈押近一年。
- 9月5日:台北地院裁定以 7,000萬元交保。
- 9月8日:柯正式離開台北看守所。
- 9月9日:北檢提起抗告。
- 9月11日:卷證、筆錄及抗告狀送達高院,高院立即分案。
- 9月12日:高院裁定 撤銷交保,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將重新召開羈押庭,由法官決定是繼續交保還是重回羈押。
📌 檢方抗告理由(四大重點)
- 尚有重要證人未詰問完畢 → 仍有羈押必要。
- 違反交保禁令 → 交保後曾與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接觸。
- 對證人喊話 → 向即將出庭的李文宗喊話,兩人仍互為指證關係。
- 隔空串證疑慮 → 羈押禁見期間,授權他人透過網路社群攻擊對己不利證人,製造輿論。
📌 最具爭議焦點
- 柯文哲與陳智菡同車:
- 9月9日交保後首次出庭結束,柯文哲離開北院時與陳智菡同車。
- 北院裁定禁止與「同案證人」接觸。
- 檢方認為陳智菡曾被列為起訴前證人,屬於「同案證人」。
📌 辯方回應
- 律師鄭深元:
- 當天黨團還未收到裁定書,柯文哲也因戴電子腳鐐等事務無法詳閱。
- 人力配置由黨團安排,屬於「被動」同車或同台。
- 關於同案證人定義:
- 陳智菡、陳宥丞只是證實販售競選小物,辯方並不爭執。
- 若所有證人(多達 200~300 人)都不能接觸,會讓被告在生活、黨務中陷入孤立,超出合理範圍。
- 主張應限定為「尚未出庭完成詰問的證人」才算不得接觸。
📌 最新進度:北院必須重新開庭,裁定柯文哲是否繼續交保或再度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