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共諜案4人判決出爐!前黨工黃取榮判10年 賴清德前機要遭判4年

民進黨黨工共諜案一審宣判 黃取榮判10年、賴總統前機要吳尚雨判4年

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針對震撼政壇的「民進黨黨工共諜案」做出一審判決。前民進黨資深黨工 黃取榮 被認定早在陳水扁總統任內就遭中共軍委會情工人員吸收,潛伏綠營長達20餘年,並吸收多名政府要職人員,將機敏資料洩漏給中方,遭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判處 10年有期徒刑,並科處 1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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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因共諜案一審判處10年刑期

同案被告、總統賴清德前機要 吳尚雨,則因協助洩密,判處 4年有期徒刑。另名共犯 邱世元 認罪態度良好,獲判 6年2月;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 何仁傑 涉嫌長期洩漏外交機密,判處 8年2月

吳尚雨(賴清德前機要)判刑 4年

📌 判決要點

  • 黃取榮
    • 潛伏綠營20年,被中共情工吸收。
    • 收受 607萬7500元 報酬。
    • 判刑 10年、罰金100萬元。
  • 吳尚雨(賴清德前機要)
    • 涉洩露機敏資訊。
    • 判刑 4年
  • 邱世元
    • 收受 221萬6924元 報酬。
    • 因認罪態度良好,判刑 6年2月
  • 何仁傑(前外交部長秘書)
    • 涉長期洩漏外交核心情報。
    • 判刑 8年2月

📢 檢方立場

檢方指出,黃取榮、何仁傑始終否認犯行,甚至試圖誤導偵辦方向,對國安傷害重大。檢方強調,何仁傑曾任國安、外交部首長的核心幕僚,卻長期背信洩密,危害國家安全。

本案檢方原依《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對黃取榮求刑 12年。目前判決尚未確定,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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