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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逾新台幣1412萬元,台南地檢署今(9)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林宜瑾、服務處主任黃姓男子及助理黃姓女子三人;另有13人獲緩起訴。檢方指出,林宜瑾已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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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1412萬助理費 自動全數繳回
南檢指出,林宜瑾自民國98年8月起,歷任台南縣議員、台南市議員及立法委員期間(至113年8月止),多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議會與立法院公費助理費用,總金額達1412萬7388元。
檢方統計,她在台南縣議員任內詐領72萬餘元、市議員任內詐領805萬餘元、立委任內詐領534萬餘元。林宜瑾先後繳回500萬元及912萬餘元,總計全額返還犯罪所得。
📋檢方:長期詐領涉案人多 行為屬惡性重大
檢方調查指出,林宜瑾的詐領手法主要有三種:
- 以非公費助理掛名為公費助理申報薪資;
- 以低薪高報方式申領差額;
- 以掛名助理方式挪用薪資作為服務處及個人支出。
整起案件涉案人數眾多,共開庭46次,歷時逾一年偵查釐清。南檢指出,犯罪期間長、金額高、涉及層面廣,行為屬惡性重大,但因林宜瑾已認罪並主動繳回全數款項,因此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林宜瑾:願承擔錯誤 以謙卑態度面對社會
林宜瑾對起訴結果在臉書發文表示,她已在偵查階段明確認罪,並主動繳回所有金額,「這是我該承擔的責任,更是還給社會一個交代」。
她強調,從學生運動到擔任民意代表28年,一直謹慎行事,風評有口皆碑,但制度長期存在模糊地帶導致不當慣例,「這並不是藉口,我願意承擔錯誤,並期盼制度面能改進,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林宜瑾表示,未來將以更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與司法,盡力彌補所造成的遺憾。
⚖️案件回顧
南檢指出,2023年8月21日搜索林宜瑾位於台北的國會辦公室與台南服務處,帶回多人偵訊,隔日林以1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
林宜瑾現任台南市第4選區(永康、新市、新化)立委,曾連任6屆議員,2020年擊敗國民黨林燕祝進入立院,2024年再度連任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