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水溝蓋也敢?花蓮災區驚傳竊案 官員怒斥「發天災財」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花蓮光復鄉因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歷經多日清淤後,約40公里長的側溝與地下水道終於疏通完畢,然而竟傳出多處水溝蓋疑遭竊,恐導致排水效能下降,再次釀災。

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今(20)日嚴正譴責,痛批此行為是「發天災財」,除道德淪喪外,依法恐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刑責。
他指出,偷竊水溝蓋行為涉及《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竊盜導致公共危險、造成死傷,將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追究,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目前相關單位已著手盤點遺失數量,並以緊急採購方式補齊缺口,以防災情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