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叉貓公開自己在臉書上的收益。(圖/翻攝自四叉貓臉書)
以敢言著稱的網紅「四叉貓」再度展現透明風格,今(22)日主動公開自己在臉書的創作收益,九月份共獲得 920.3 美元(約新台幣 2 萬8 千元)。他幽默表示:「感恩祖克柏,讚嘆祖克柏!」
四叉貓在貼文中提到:「臉書今天匯款 920 美元給我(大約 2 萬7 千台幣),這是九月份發文的盈利。謝謝每篇幫我點讚、留言的大家(鞠躬)。」他也笑說,這筆收入是靠每一次互動累積而來,感謝粉絲的支持。


貼文曝光後引起粉絲熱烈回應,紛紛留言:「這是貓貓應得的,辛苦了!」、「繼續加油,貓貓值得更多!」、「有一半以上應該是仇粉幫你衝的流量吧XD」、「狗仔總司令的貢獻不可忽視!」
四叉貓長期以公開透明的收入與業配方式著稱,從 YouTube、直播打賞到社群平台分潤皆公開帳目,成為台灣少數敢揭露「網紅實際收入」的創作者之一。
館長、Joeman都要繳稅!財政部祭出新規 網紅、直播主列入營業稅管理
財政部近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404590640號令」,公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正式將 YouTuber、直播主及其他網紅 納入營業稅管理體系,首度明確定義「網紅課稅」標準。此舉被視為數位經濟時代下稅制轉型的重要里程碑,也意味著館長、Cheap、蔡阿嘎、Joeman、四叉貓等知名創作者皆受影響。
根據新規,凡「經常性於網路平台創作或分享資訊之個人」皆屬課稅對象,並非僅限設有實體營業場所者。若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即視為「境內網紅」,需依規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 在台有住所或居所。
- 使用裝置安裝地在台。
- 手機號碼為國碼 +886。
- 帳單地址、銀行帳戶或 IP 位址顯示位於台灣。
同時,境內網紅若符合以下條件,必須完成稅籍登記並依法繳稅:
-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營業牌號或僱用員工。
- 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勞務達新台幣 5 萬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新規的關鍵在於釐清「平台、網紅、廣告主及觀眾」四方交易關係。課稅核心依據為「服務接受地」——若觀眾主要來自台灣,即使平台或金流在境外,仍需繳納 5% 營業稅;反之,若主要服務對象為境外觀眾,則可適用零稅率。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為協助自媒體產業適應新制,將設置輔導期至民國115年6月30日。期間若未完成稅籍登記或申報營業稅者,得免予處罰。
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陳建宏表示,本次作業規範象徵「數位創作收入」正式納入營業稅體系。建議創作者建立明確的交易資料留存機制(如IP、付款帳戶、手機號碼等),重新檢視收入結構與開票流程,以確保稅務合規,避免未來因疏忽而面臨補稅或罰鍰風險。

館長宣布赴中!國台辦熱烈歡迎 陸委會急喊:公職人員禁止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