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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六軍團前上尉李振育貪汙千萬 偽造公文、盜刻軍印遭判15年徒刑

〔記者報導/桃園報導〕
陸軍第六軍團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偽造公文、盜刻軍印、冒名出租軍方眷地並詐取廠商工程款,金額高達新台幣1000餘萬元。桃園地方法院昨(2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調查指出,李振育於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間,任職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上尉工程官,對外謊稱自己為「眷地租賃業務承辦人」,假借軍方名義將眷地出租給廠商牟利。他不僅盜刻上級長官職章,還將偽造的租賃契約與繳費證明夾入公文送文卷室蓋印,藉此取得正式關防,成功欺騙多家廠商支付租金。
此外,他更虛構多起「小額工程案」,謊稱需繳履約保證金,指示廠商將款項匯入其個人帳戶。李男共偽造工程案16件、冒名出租眷地14筆,詐得金額達1003萬餘元。

案發後李振育畏罪潛逃海外,2020年11月遭發布通緝。經法務部調查局與菲律賓執法單位跨境合作,今年3月25日將他遣返台灣並押解歸案。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振育坦承犯行。法官痛斥其身為軍官卻貪圖私利、偽造公文詐財,嚴重破壞軍紀與公務形象。雖被告認罪,但未與被害廠商和解,依14罪從重量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褫奪公權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