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警檢連環出包 誘騙少女拍裸照惡狼竟脫罪

是意圖

少女遭誘拍不雅照竟讓狼師逃法網!警方誤判罪名釀連鎖疏失 台東地院判「不受理」

檢警一連串離譜疏失,讓涉嫌誘騙少女拍攝不雅照的男子逃過法律制裁。詹姓男子以LINE化名「志工」誘導國中少女自拍猥褻影像未遂,少女母親報案後,警方卻誤以「妨害風化」罪受理,導致案件偵辦方向錯誤。最終雖補以《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但因屬同一犯罪事實,依法不得重複起訴,台東地方法院裁定「不受理」,令被害家屬痛心。

根據判決與調查,黃姓母親於2022年發現女兒手機對話紀錄,內容顯示詹男以「志工」名義傳訊挑逗,要求少女自拍不雅照。雖未成功,但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誘導未遂亦應處罰。黃婦深信警方婦幼隊專業,特地從安南區騎車報案,未料婦幼隊長期將案件轉派派出所處理,導致承辦女警經驗不足,誤認案件屬「妨害風化」,而非「兒少性剝削」。

案件隨後移交警三分局偵查隊,與台南地檢署討論後仍未修正罪名,錯誤地將案件移送詹男戶籍地——台東地檢署。台東檢察官也未再傳訊報案人,便以「雙方對話未公開,未構成妨害風化之散布要件」為由,作成不起訴處分。

事後台東地檢署察覺案件涉及非告訴乃論之《兒少性剝削條例》,依法應主動偵辦。今年6月,檢方緊急再度傳訊少女母親並視訊偵訊詹男,詹男也承認確有誘騙行為,遂再度依兒少性剝削罪起訴。

但法院審理後指出,同一犯罪事實不得重複起訴,前次不起訴已確定,檢方再起訴屬違法,最終裁定公訴不受理。

警方坦承在案件初期確有行政疏失,表示當時承辦人員經驗不足,導致罪名誤用與偵辦方向錯誤,並建議被害人可再向警方諮詢,由警方協助檢方研議後續補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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