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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手銬鑰匙解腳鐐、跑回原地開車逃!
最終仍遭逮捕 法院判刑 6 年 1 個月
台中一名毒品通緝犯林姓男子,被警方逮捕後竟在警局人犯戒護區上演「神操作」:他拿出自備手銬鑰匙,當場解開腳鐐脫逃,甚至還跑回現場把自己的車開走。
雖然當晚成功逃脫,但警方隔天凌晨於加油站將他逮回,全案近日在法院審結,林男遭判刑 6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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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千元買假車牌害無辜車主收15張罰單
警方調查,林男因名下車輛牌照稅、貸款未繳,竟花 8,000 元 在網路上購買兩組偽造車牌,掛在自己的車上以規避拖吊。
結果導致無辜真正車主莫名收到:
- 15 張交通違規罰單
車內更查出:
- 1把手槍
- 3顆子彈
■ 4月25日遭逮 晚間竟自己開鎖逃跑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5 時許,林男因毒品通緝案遭台中清水分局沙鹿分駐所員警查獲。
被逮後,他暫時被銬在分駐所內的人犯戒護區。
未料當晚 10 時許,他趁警方不注意:
- 從身上掏出 預藏的手銬鑰匙
- 打開腳鐐
- 一路逃出警局
- 甚至跑回現場,把停在附近的車開走
警方發現後緊急追查。
■ 逃不到12小時 加油站落網
案發隔日凌晨 3 時,警方在台中一間加油站發現林男行蹤,立即上前圍捕,將他緝捕歸案。
全案依:
- 槍砲
- 偽造文書
- 毒品通緝
- 脫逃
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 法院量刑:累犯情節重 共判 6 年 1 個月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犯後雖然坦承犯行,但屬累犯,情節重大。裁定:
- 槍砲罪、偽造文書、脫逃罪
➤ 各判 4 個月,可易科罰金 - 合併刑期:共 5 年 4 月
- 再併科罰金 8萬元(可易服勞役)
- 另有 6 月可易科罰金
- 最終應執行刑期 6 年 1 個月
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