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翻供大逆轉!偵查認罪、法庭改口不認 檢方震怒當庭求刑20年

雲林縣議長黃凱因涉嫌向光電業者國金能源收賄1480萬元遭起訴,由於他進入審理後改口不認違背職務收賄罪,公訴檢察官今天辯論終結時,對他當庭具體求刑20年。

雲林縣議長黃凱涉收賄1480萬元 偵查時認罪繳款、審理時改口不認罪 檢方怒斥態度反覆求刑20年

雲林縣議長 黃凱 涉嫌向光電業者「國金能源」收受 1480 萬元賄款,以協助處理光電開發案相關事宜。新北地方法院今(○日)進行辯論終結,檢方指出黃凱在偵查階段全盤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但案件進入審判程序後卻改口,否認「違背職務收賄」,僅承認為「選民服務」收受費用。檢方痛斥其態度反覆、犯後不佳,遂於庭上 具體求刑 20 年

里長父子涉非法倒垃圾被收押!月世界遭毀成垃圾山 民進黨急開除!


偵查時認罪、審理時翻供 檢方:刻意誤導量刑考量

依檢方起訴內容,黃凱涉嫌利用議長身分要求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民政處等機關協助國金能源取得光電開發所需資料及程序便利,並收受總額高達 1480 萬元費用。

檢方指出:

  • 偵查期間:黃凱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 審判期間:改口否認違背職務收賄,僅承認不違背職務「選民服務」款項

檢方指控其刻意誤導審判,企圖使法院基於已認罪而減刑,因此向合議庭強調其犯後態度「極不佳」,並改為具體求刑 20 年重刑


法庭傳喚多名官員作證 建設處長與國金總經理皆喊清白

今日開庭傳喚雲林縣政府民政處長 蕭德恕 作證,說明議員平時索取行政資料的正常程序。另兩位被告、建設處長 李俊興 與國金能源總經理 劉肇昕 均在庭上堅稱清白,要求無罪判決。


辯方主張:款項是處理陳情費用 和賄賂無關

黃凱律師指出:

  • 國金能源申請光電開發同意函「一切依法進行」
  • 申請程序正常、不需支付 1400 多萬委託費
  • 涉案金額全為協助地方民眾陳情、處理抗議的「地方服務費」

黃凱本人則在庭上辯稱:

「我只是索資、服務鄉親,不會去洩密做違法的事。」

並表示光電開發需使用民眾土地,協助處理民怨是合理事務,「總要給鄉親一點回饋」。


量刑恐從10年以上起跳 檢方:他反覆供詞,無法減刑

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刑度介於 10 年以上至無期徒刑。若被告於偵查中自白,可獲減刑,但前提是供述一致。

因黃凱在偵查中認罪、審判中翻供,檢方認為其已喪失減刑基礎,因此在今日辯論終結時 正式向法院求刑 20 年

全案預計於 下月 22 日宣判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03070646-1024x576.png

爆料、投稿、澄清、加入 社群 私訊官方LINE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