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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爆全台首例!副教授升等遭違法阻擋提國賠 法院判台大須賠10萬元精神撫慰金 全案上訴審理中
被視為台灣最高學府的國立台灣大學,近日捲入教師升等爭議,引發校園圈高度震撼。台大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林怡秀 指控校方多次以不具理由的違法程序阻擋她升等教授,甚至在教育部明確認定台大處分違法後仍未依法更正,導致升等長期受阻。林怡秀因此提出國家賠償訴訟,請求 55 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北地方法院最終判台大須賠償 10 萬元,本案也成為全台第一起教師因升等受阻而獲勝的國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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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審全數推薦仍遭駁回 教育部認定台大處分違法
林怡秀具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運動管理博士,任教於台大共同教育中心運管學程。她於 2021 年 3 月 5 日 提出教授升等申請,在外審委員一致肯定、全數推薦升等的情況下,卻遭運管學程教評會無理由否決。
林怡秀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明確認定:
- 台大處分 違法
- 命校方應於 2 個月內重作處分
然而台大未依期限履行,延宕至 2022 年 7 月 7 日 才重新召開教評會,依舊無具體理由地再次否決升等案。

兩度撤銷、程序瑕疵、再審仍否決 林怡秀連續受挫
在林怡秀第二次提起訴願後,台大運管學程卻在 2022 年 12 月 1 日與 12 月 22 日 兩度自行撤銷否決處分,並坦言先前程序欠缺完備。
然而,當林怡秀於 2023 年 6 月 8 日 迎來第三次升等機會時,台大運管學程於同年 8 月 2 日 再度以簡短函文通知升等不通過,仍未載明具體理由,等同 第三度無理由否決升等。
林怡秀因多次遭受程序不公與延宕,於 2023 年 2 月 18 日 向台大提出國賠請求,校方未於 30 日內啟動協議,她遂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台大「怠於執行職務」侵害工作權 判賠 10 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
- 台大未依教育部命令於期限內重新審議,屬 怠於執行職務
- 多次無具體理由否決升等,程序反覆,情節重大
- 林怡秀因此歷經 2 年多升等受阻、行政救濟反覆,精神痛苦確實存在
- 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 工作權
法院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判決台大應支付 10 萬元精神撫慰金。
全案現已由台大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預計 今年 12 月言詞辯論、明年初宣判。
當事人及台大低調回應:因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CTWANT》記者致電林怡秀,因她目前仍擔任台大共同教育中心副教授,基於職務敏感與案件未定讞,由其委任律師翁國彥婉拒受訪。
台大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也回應:「案件已進入司法審判,不便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