悚!三重男悶死4月大男嬰還伴屍6年 高院怒撤緩刑:判2年!

4月大男嬰遭父悶死並伴屍6年 高院維持2年刑期、撤銷緩刑

【記者綜合報導】
住在新北市三重的黃姓男子,因不滿4個月大的兒子哭鬧,竟以抱枕覆蓋男嬰口鼻,導致窒息死亡,事後更將遺體裝入行李袋中,伴屍搬家長達近6年,直到2024年間才棄屍於基隆山區。案件一審判刑2年並給予緩刑4年,但 高等法院今(27)日二審宣判,維持2年刑期並撤銷緩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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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哭鬧遭悶死 遺體裝袋跟著搬家6年

本案發生於2018年間。黃姓男子因兒子夜間哭鬧影響睡眠,一時情緒失控,以抱枕悶住4個月大男嬰的臉部,導致窒息死亡。黃男未依規定通報,也未安葬兒子,反而將遺體與小孩物品裝入行李袋,為躲避自身通緝身分曝光,每次搬家都將行李袋帶著同行,長達近6年。

2024年間,他才將行李袋棄置於基隆市山區竹林內。

教育單位察覺「未就學」異常 揭發全案

由於男嬰年齡已達入學階段,卻一直未報到,新北教育單位因此通報三重警察分局協尋。警方循線調查後,在基隆山區一處民宅後方竹林尋獲骸骨,並查出黃男事後曾謊稱「噎奶死亡」,但遭前妻戳破,供稱孩子是被悶死。

更離譜的是,黃男前妻在兒子死亡後仍完成線上新生兒報到,並申領育兒津貼,6年累計超過10萬元。

一審給緩刑 二審撤銷

基隆地檢署依 過失致死罪、遺棄屍體罪 起訴黃男。
一審基隆地院考量其懊悔態度與前妻求情,判處:

  • 過失致死:1年8月
  • 遺棄屍體:8月
  • 合併刑期:2年,緩刑4年

但案經檢方提起上訴後,高院認為情節重大,今改判 維持2年刑期但撤銷緩刑,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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