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18歲高職生因手機爭執弒母 高院維持19年10月重刑

桃園市八德區去年發生一起弒母悲劇,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因不滿母親沒收手機,竟持水果刀闖入臥室猛刺生母20多刀,事後自行撥打 119 報案,但陳母經送醫仍因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依殺人罪判陳男 19 年 10 月徒刑,檢方與陳男皆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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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指出,陳男自幼在單親家庭成長,童年時即被診斷患有自閉症、過動症等情緒障礙,需長期服藥控制,另因情緒易怒,被評估具反社會人格特質。陳母獨力扶養多年,仍不斷耐心照顧,甚至手寫紙條勉勵兒子「好好活下去」,並多次提醒不要沉迷 3C,母愛深厚。
事發於去年 6 月上午 11 時 10 分,陳男趁母親休息時,從廚房取出水果刀闖入房內,朝熟睡中的母親頭部、頸部、胸腹部猛刺 20 多刀。直到 11 時 30 分,陳男才撥打 119 求助,救護人員到場即刻將陳母送醫,但仍於當日下午 1 時宣告不治。
目擊者指出,陳男犯案後在房內「神情冷漠地走來走去」,態度令人震驚。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陳男辯稱長期感到人生選擇遭母親否定,情緒累積轉為殺意,並稱誤以為「殺了母親才能繼續人生」。國民法官認為,陳男雖認罪並表達懊悔,但鑑定報告顯示其再犯風險高,且犯案手段激烈殘暴,因此量處 19 年 10 月徒刑。
檢方及陳男上訴後,高院合議庭審結認同一審判決理由,今駁回上訴。全案仍可向最高法院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