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男領170萬遭搶擊致失明 控銀行未盡安保責任求償38萬 法院僅判賠7.3萬
中國河南鄭州發生一起銀行領大額現金後遭搶致殘事件。一名倪姓男子於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提領 170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748 萬元)後,在銀行門外遭歹徒襲擊,激烈纏鬥近 20 分鐘導致面部重創、一眼失明。倪男認為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向銀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38 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167 萬元),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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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澎湃新聞》、《紫牛新聞》報導,事件發生於 2024 年 7 月,倪男依照預約到農行中牟白沙支行提領巨額現金,不料在銀行門口即遭歹徒伏擊。倪男與對方拉扯搏鬥長達近 20 分鐘,但期間銀行保安及員工均未介入協助,使倪男最終遭重擊受傷,一隻眼睛失明。
法院判決書指出,涉案歹徒事後遭警方逮捕,並被法院判處死緩。歹徒供稱早已預謀犯案,並多日於銀行外蹲點觀察鎖定目標。倪男遂向銀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銀行未提供必要安全措施,導致其受到不可彌補損害。然而法院最終僅判決銀行賠償 7.3 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32 萬元)。倪男表示,將持續與相關單位協商責任歸屬。
對此,農業銀行中牟支行 12 月 2 日回應,案發時間為 7 月 2 日 11 時 46 分,倪男遭襲地點距離銀行約 25 公尺,並因有車輛遮擋視線,保安未能即時發現異常。銀行強調,當日於 11 時 54 分即報警並通知急救,警方與救護車 3 分鐘後到場,銀行亦持續協助後續調查並至醫院慰問。
農行表示,尊重並支持客戶透過法律維權,並已強化安保機制與應急流程,提升客戶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銀行為公共營業場所,對顧客負有「合理安全保障義務」。若未針對高額交易提供足夠防護措施,銀行可能構成過失侵權。因此,此案後續責任認定仍有待進一步調查,當地銀保監局已介入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