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闖紅燈撞死醫大生!洗車工肇逃回家睡覺 國民法官重判10年

台中酒駕奪命案宣判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又肇逃 國民法庭判吳叡旻合併執行10年

台中市今年 3 月發生一起酒駕奪命事故,23 歲洗車工吳叡旻與友人飲酒狂歡後,無照駕駛豪華休旅車,在西屯區高速闖紅燈撞上22歲擔任外送員的陳姓醫大生,導致陳男當場身亡。肇事後吳男竟逃逸返家,直到清晨5時許才投案,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37毫克。案件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今日宣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 9 年、肇逃致死累犯 5 年,兩罪合併執行 10 年。

事故發生於 3 月 8 日凌晨 3 時許,吳叡旻與朋友聚飲後,未經車主允許私自開走高檔商旅車,酒駕、無照又超速闖紅燈,猛烈撞上騎車外送的陳姓醫大生。撞擊後吳男未停下救人,反而逃回住處,延至兩小時後才到派出所投案。他向警方供稱「酒駕心虛、肇事心慌」,但檢方仍以酒駕致死、肇事逃逸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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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庭昨日進行審理,被害人陳男的父親、亦為知名體育主播,特別穿著兒子的衣褲與白袍出庭,當庭以2000多字陳述喪子之痛。他淚訴吳男行為惡劣——酒駕、無照、超速、闖紅燈、肇逃——痛批「如果你問我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並懇求國民法官給予重判。

公訴檢察官指出,依情節查詢類似判例為零,本案裁判將成為往後量刑典範,建議就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量處 8 至 9 年 6 月、4 至 5 年 6 月,應執行 10 至 11 年 6 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男最終仍至派出所投案,符合自首,可減輕其刑,並稱不構成累犯,建議總刑 7 年。

庭審尾聲,審判長詢問吳男是否願當庭向陳父道歉,吳男語塞多秒後才轉向陳父,惟陳父當場起身離席。吳男則表示,「真的不是故意的」,強調酒後貪圖方便才釀禍,願入監反省,請求從輕量刑。

國民法庭今日評議後宣判,依酒駕致死累犯重判 9 年、肇逃致死累犯判 5 年,合併執行 10 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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