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罷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的「除瑜回收」行動,遭電爆涉嫌偽造提議書。台北地檢署追查後揭露整起事件並非基層自發,而是由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服務處成員策劃「以罷制罷」策略,意圖以罷免反制罷免。北檢今偵結,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起訴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仱及前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 3 人。
案件源起於今年3月20日,網紅四叉貓(劉宇)在柯文哲京華城案開庭期間前往北檢,指控罷免提議書疑似偽造。北檢調閱中選會與新北市選委會資料並進行筆跡鑑定後,發現確有大量提議人遭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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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劉時郡與林姿仱為因應羅明才自身遭到罷免提議,於今年2月中旬擬定「以罷制罷」策略,展開罷免議員陳乃瑜的第一階段提議。他們透過多名里長取得民眾資料後,自2月15日至19日在羅明才服務處抄寫提議名冊。
檢方調查更發現,吳春美因不滿民進黨初選失利且與林姿仱關係密切,為「償還人情」接下任務,於2月18日至21日取得1千份空白提議書,指示兒子、兒媳與他人共同抄寫水利會會員名冊等個資,完成超過600份偽造提議書,其中83份由吳春美親筆偽造。
北檢認定,劉時郡、林姿仱、吳春美三人涉犯偽造文書及違反個資法,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起訴。三人在偵查末期已坦承犯行,表達悔意,若於審理中認罪,建請法官量刑時酌量減輕。
至於其他涉入者,包括羅明才服務處兩名助理與3名里長,共抄寫86份資料,獲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公庫5萬至15萬元不等。吳春美的兒子、兒媳等6人則以1至3萬元取得緩起訴處分。至於罷免領銜人曾濬、備補領銜人蕭賜聰與里長盧浩賢等3人,因未涉手抄資料,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指出,本案反映政治罷免制度遭濫用情形嚴重,提醒各陣營不得違法使用個資或偽造文件,否則將依法嚴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