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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除罪化?」律師痛批陳玉珍修法 直言:真正被除罪的是貪污不是助理費
國民黨立委 陳玉珍 近日提出修法,主張修改《立法院組織法》,將立法院編列的「公費助理經費」改為 直接撥給立委自由運用,且免檢據核銷,並稱此舉是為了解決「助理費案」與相關司法爭議。然而此說法引發立院助理與法律界強烈反彈,質疑恐掀開貪污除罪化大門。
律師 陳怡凱 今日在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公開點名批評,直言:
「這不是什麼助理費除罪化,而是貪污、詐領助理費除罪化。」

◆ 助理費本來就無罪 「除罪化」根本是假議題
陳怡凱指出,「助理費除罪化」這個名稱完全不正確,因為助理費本身合法,是立委聘僱助理的既有制度:
- 助理費 本來就沒有犯罪問題
- 因此 不存在所謂的『助理費除罪化』
他強調,真正涉及犯罪的,是部分立委或人頭助理涉嫌:
- 貪污治罪條例
- 詐領助理費
- 人頭助理、回捐制度等違法行為
因此修法若以「免檢據核銷」為由,實際上等同讓貪污風險大幅提高。
◆ 陳怡凱:護航的不是助理,是貪污
陳怡凱表示:
「有罪的是貪污;想被除罪化的也是貪污。」
並警告,若以「除罪化」包裝,恐讓社會誤以為助理制度本身有問題,反而模糊焦點、削弱監督。
他強調,立委經費透明化與公務資源使用本應接受嚴格審查,若採「直接撥付、不需檢據、不查用途」的做法,將成為:
- 貪污最佳掩護
- 助長黑箱與濫權
- 破壞立院制度信任
陳怡凱呼籲,政策名稱與法律文字影響重大,不可用模糊概念誤導大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