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虹安二審貪污判無罪 將啟動復職程序:感謝市民支持、會更謹慎前行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任立委期間涉助理費貪污,一審被判7年4月並遭停職,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 貪污無罪,僅以偽造文書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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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隨後發布聲明如下:
高虹安表示,高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她「尊重並感謝法院依事實做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部分,將於收到完整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她並宣布,將依法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新竹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託付的責任,全力投入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
高虹安感謝市民在過程中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停職期間仍堅守崗位的新竹市府團隊,「未來將以更謙卑、更謹慎的態度為新竹努力」。
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高虹安可申請「先行復職」,是否准予復職將由內政部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