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震驚社會的「台灣黑熊獵殺案」再掀司法攻防。屏東縣霧台鄉3年前外流2名男子騎機車「三貼」抱著黑熊屍體嬉鬧的影片,引發全台譁然,檢警深入追查後,共查獲9名涉案獵人,確認其於2020年至2022年間,涉嫌獵殺4隻台灣黑熊及多隻保育類野生動物。然而,一審法院日前就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判決全數無罪,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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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屏東地檢署不服判決,撰寫長達千字的上訴理由書,嚴正指出被告行徑殘忍、戲謔生命,與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精神嚴重背離,直言「殘殺、嬉鬧絕非原住民文化」,依法提起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並依法論罪科刑。

檢方調查指出,顏姓父子等9名被告持獵槍在霧台鄉一帶山區,於短短2年間密集獵殺4隻台灣黑熊,其中3隻集中於2年內遭殺害。每次獵殺後,為減輕重量以利搬運,便剖腹取出內臟丟棄;其中一次,更將黑熊屍體夾於機車騎士與乘客之間,以「三貼」方式沿途嬉鬧運送,錄影訕笑,事後還將屍體帶回部落展示,並放入冰櫃冰存。
檢方耗時4個月追查,發動9次搜索、搜索25處地點,訊問24人次,並查出同案被告另涉非法獵殺台灣水鹿、台灣野山羊及頂替等罪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與相關法條起訴9人。然而,一審法院於11月26日宣判,僅就其中1人犯頂替罪判拘役10天,其餘涉野保法部分均判無罪。

屏東地檢署在上訴理由中痛批,一審以「非營利自用」為由認定免責,實屬法律適用錯誤。檢方強調,大法官解釋已明確指出,原住民族狩獵權之保障,必須建立在「依循部落傳統文化傳承」基礎上,並非僅憑原住民族身分,即可將與文化無關的娛樂性殺戮行為包裝為合法。
檢方逐一檢視4起黑熊獵殺情節指出,有人開車深入溪床分隊包抄射殺,有人使用「山豬吊」鋼索陷阱,使黑熊長時間受困掙扎後再補槍射殺,甚至以機車三貼運屍、沿途嬉鬧,對生命極度輕蔑,完全背離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所強調的「敬天、惜物、尊重生命」。
屏檢強調,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建立於對自然的敬畏與自我約束之上,而本案被告短時間內大量獵殺瀕臨絕種的台灣黑熊及其他保育類動物,屬「機會主義式濫殺」,與維持生存或祭儀需求毫無關聯。若將此類脫序行為誤認為文化實踐,不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更對真正遵守狩獵禁忌的原住民族造成二次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