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埔里餐館暗藏販毒據點 警方破獲「餐點暗號」大麻交易網
南投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近日破獲一起以餐飲業作為掩護的毒品販賣案件。32歲詹姓男子於埔里鎮經營簡餐店,竟利用自家餐館及外送平台,透過特定「餐點名稱」與「菜色組合」作為暗號,販售第二級毒品大麻,警方循線偵辦後成功將其查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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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日前查獲民眾涉嫌非法持有及吸食大麻,經向上溯源擴大偵辦,赫然發現毒品來源竟來自埔里鎮一間簡餐店。詹嫌將餐館包裝成「網路廚房」,對外以提供「創意私房菜」或「深夜限定美食」為名,實際從事毒品交易。顧客聯繫時,只要點餐時說出「一份特製香草燉飯」,即代表購買1單位大麻,若以「升級套餐」則暗示購買更高劑量,隨後再透過外送員將毒品送交買家。

專案小組長期跟監蒐證,日前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詹嫌經營的餐館搜索,當場於廚房內查獲研磨器3組、小分裝大麻9包(毛重29.6公克)、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2台、分裝袋3包、罐裝大麻葉2罐(毛重63.2公克)、濾嘴2包、捲煙紙1包及行動電話等相關證物。

詹嫌起初辯稱大麻僅供自己施用,且存放於住處,但警方比對金流與通聯紀錄後,確認毒品流向遍及埔里鎮、集集鎮及魚池鄉等地,至少有8名下游買家涉案。全案訊後,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詹嫌及8名購毒者一併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縣警察局長謝宗宏表示,詹嫌利用一般餐飲業的語言與流程作為掩護,企圖提高毒品交易的隱匿性、躲避警方查緝,此類新型態販毒手法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警方重申,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