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歲嫌犯張文19日在台北犯下隨機攻擊案,造成4死11傷的重大悲劇,全台陷入震驚與不安。未料案發當晚,網路上隨即出現恐嚇公眾的言論,引發外界對「模仿犯」的高度憂慮。檢警獲報後迅速追查,拘提發文的陳姓男子到案,訊後依涉犯恐嚇公眾罪嫌,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卻引發輿論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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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血案甫發生,網路即出現恐嚇言論。警方指出,陳姓男子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留言,聲稱「將於12月25日在高雄車站發動更大的事件」,文字內容明確涉及公共安全威脅,立即引起高度警戒。
橋頭地檢署隨即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鳳山站展開追查,於20日執行搜索後,將涉案的陳姓男子拘提到案。檢方訊後認為陳男涉嫌重大,但考量相關條件後,裁定以5萬元交保候傳。
然而,交保金額曝光後,引發網友不滿,質疑「恐嚇公共安全只要5萬?」、「是否對模仿犯嚇阻力不足?」相關討論在網路持續延燒。
對此,律師 陳君瑋 透過臉書粉專「陳君瑋律師粉絲團」說明法律面原因。他指出,依《刑法》第151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或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法定刑度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本身刑責並不高。

若僅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最重也僅是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法律效果更為有限。
陳君瑋表示,在本案中,陳姓男子並未實際造成傷害,且目前未查出有共犯或實際行動準備情形,檢察官依法判斷尚無羈押必要,因此採取交保處分,屬於現行法律框架下的常見作法。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只交保5萬元」,陳君瑋指出,交保金額並非懲罰,而是為確保被告不逃亡、不再犯,金額會依被告身分與經濟能力調整,「對一名大學生而言,5萬元是否已具警惕效果,屬於檢察官依經驗所作的個案判斷。」
不過,這起事件也凸顯重大暴力案件後,社會可能出現模仿與恐慌效應,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即時壓制威脅與強化法律嚇阻力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司法體系與社會必須共同面對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