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林男涉網路恐嚇與鼓吹暴力 法院裁定不羈押改責付母親看管
【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一名34歲林姓男子,涉嫌於網路平台張貼多則涉及隨機殺人、恐嚇公眾及鼓吹暴力之言論,遭檢警拘提到案。士林地方法院昨(22)日晚間漏夜開庭後,裁定不予羈押,改以責付方式,將林男交由其母親擔任擔保人看管,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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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完成相關司法手續步出法院時,面對媒體鏡頭低聲詢問「我的臉會露出嗎?」,其母亦隨即向現場記者請求避免拍攝正臉。林母在辦理程序期間於法警室外等候,神情顯得相當不安,不時張望,臉上難掩憂心。隨後,母子由林母親自駕車載離法院。
本案起因於日前發生重大無差別攻擊事件後,網路上陸續出現模仿、恐嚇及鼓吹暴力的言論,引發社會高度不安。為防範模仿效應擴散,法務部調查局隨即啟動「1219反恐專案」,全面清查涉及隨機殺人及危害公共安全之網路訊息。
台北市調查處循線追查發現,家住士林區的林姓男子,涉嫌於網路平台張貼「隨機殺人危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該提倡殺人正義」等內容,甚至疑似出現隨機殺人預告語句,已涉及恐嚇公眾與煽惑暴力犯罪。
士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新成立的「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薛人允檢察官指揮,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轄區警方,於22日晚間執行搜索並拘提林男到案,同時查扣其手機進行數位鑑識,以釐清是否仍有其他相關言論或潛在危害。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涉嫌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罪,以及第305條恐嚇罪,且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審酌後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不予羈押,改採責付方式替代羈押。
據了解,林男家境優渥,平時在家工作,生活型態偏向宅居,並無明顯經濟壓力,卻仍在網路上發表涉及隨機殺人與恐嚇公眾之言論,因而遭檢警依法查辦。
士檢進一步說明,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已於22日正式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由主任檢察官劉東昀擔任召集人及聯繫窗口,並完成與轄內各司法警察機關之橫向聯繫。未來若接獲涉及恐嚇公眾、煽惑犯罪或疑似預告攻擊之線索,將即時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以同步維護治安與社會穩定。
調查局亦嚴正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涉及恐嚇、暴力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訊息,相關言論不僅可能造成社會恐慌,也恐觸犯刑責,檢警將持續依法嚴查。
據統計,「1219北捷隨機殺人案」發生後,全台短時間內至少已出現7起網路恐嚇或模仿放話案件,涉案人遍及不同縣市與身分,多透過社群平台發表涉及隨機殺人、預告攻擊地點或鼓吹暴力之言論,引發社會不安。
目前已有2人經法院裁定羈押,包括高雄揚言炸毀小港機場的蘇姓男子,以及在網路發表開槍恐嚇言論的台中黃姓女警;另有士林林姓男子經法院裁定不羈押、改責付看管,另有1人則交保候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