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四連霸民進黨籍新北前議員陳科名 收賄逾1307萬判刑10年8月定讞 刑期再加
曾連續四屆當選的民進黨籍新北市前議員陳科名,因多起貪污收賄案件接連曝光,仕途全面崩盤。最高法院今(29)日駁回其上訴,認定其收受多家建商賄賂、施壓新北市府加速核發建照,收賄金額高達1307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由於陳科名目前已因另案在監服刑,刑期將再度增加,後續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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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科名曾當選改制前臺北縣議會第16屆議員,以及改制後新北市議會第1至第3屆議員,任期自2006年3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止,累計擔任議員近16年。然而卸任前陸續爆發貪污案件,最終未能再獲選民信任,黯然落選。

本案源於檢調查出,蔡姓土方業者為加速取得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減輕銀行融資壓力並提高獲利,認為陳科名具有議員身分,可向建管機關施壓、關切進度,遂於2011、2012年間邀請陳入股旗下公司。陳科名隨後以妻子名義投資持股15%,並以隱名方式持有另一家公司20%股份,雙方並約定,凡因其議員身分促成工程發包,即可按比例取得業務獎金(佣金)。

陳科名入股後,即多次向新北市工務局、城鄉局等審照核發單位的承辦人員、股長及科長級以上主管關切、催辦案件,協助加速都市設計、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以及建造、使用執照的核發流程;同時也向建商指定自家相關公司負責土方清運,並藉此收取賄賂。
檢方估計,陳科名前後不法所得高達1717萬餘元,一、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1307萬餘元構成收賄事實,依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8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遭駁回定讞。
此外,陳科名另於2017年間收受20萬元賄賂,協助業者緩拆違建廠房,該案已於去年10月判刑7年6月定讞,目前已在監服刑。本案再度定讞後,整體刑期勢必再增加,檢方後續將依法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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