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式名店負責人涉洗錢306億元 北檢起訴35人主嫌交保
【台北訊】
台北地檢署偵辦重大博弈洗錢案,查出知名港式飲茶餐廳 茗香園冰室 負責人羅以翔,與「東引快刀手」負責人黃秀蓉,涉嫌利用第三、第四方支付系統替境外博弈網站洗錢,並自行架設博弈網站牟利,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306億餘元。北檢今(1/5)日偵結起訴羅、黃等35名集團成員,並將兩名主嫌移審台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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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羅以翔、黃秀蓉以餐廳名義承租辦公室,成立「豪杰公司」作為水房據點,架設第三方支付「MATCHPAY」及第四方支付 HEROPAY,替多個國外非法博弈網站進行代收、代付,藉此掩飾金流來源。羅以翔見有利可圖,於2022年6月另行設立博弈機房,自行經營博弈網站 RICH11,提供百家樂、老虎機及體育賭博等項目供賭客下注。

檢警調查發現,賭客入金後,相關款項經由HEROPAY系統指派人頭帳戶或第三方支付業者收款,再透過跑分員將金錢匯集至虛擬貨幣錢包或指定帳戶,完成洗錢流程。豪杰公司自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9日止,經手洗錢金額高達306億9489萬餘元。

檢方指出,羅以翔個人不法所得約3億1385萬元,但目前僅查扣現金、存款、虛擬貨幣、不動產1筆及保時捷911 Carrera GTS 1輛,折合新台幣約1億3465萬元,尚有大筆金流去向不明,且部分集團幹部及海外部門主管仍滯留國外,建請法院續押兩名主嫌以釐清案情。

不過,台北地院認為,檢方起訴後相關事證已大致保全,兩人此前未遭通緝,與家人同住,翻供、滅證風險有限,裁定羅以翔以500萬元、黃秀蓉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另施以個案手機監控。

北檢表示,本案犯罪組織龐大,已依《刑法》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對羅以翔求刑9年6月、對黃秀蓉求刑6年,並將持續另案追查是否仍有未曝光共犯或相關洗錢金流,全案後續仍待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