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以關懷弱勢聞名的網紅 賓賓哥(本名江建樺),去年前往雲林縣元長鄉協助一名蘇姓個案處理生活與租屋問題時,卻因金錢與房租爭議,與個案前房東李姓男子爆發衝突,甚至在直播協商過程中疑似發生肢體接觸。李男事後驗傷提告,雲林地檢署 近日偵查終結,認定相關證據明確,依《刑法》傷害罪將賓賓哥起訴,讓原本以行善為出發點的協助行動,最終走上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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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案件發生於去年 3 月。賓賓哥當時為協助蘇姓個案解決租屋糾紛,曾支付新台幣 3 萬元給李姓前房東。不料事後傳出,蘇姓個案仍被要求變賣機車償還欠款,賓賓哥得知後質疑李男「雙邊收錢」,雙方遂於 3 月 25 日上午 11 時相約協商。
協商當天,賓賓哥全程開啟直播,雙方因租金與金錢問題發生激烈言語衝突。依直播畫面與起訴書內容,李男質疑賓賓哥「一直騙人」,並嗆聲「今天踢到鐵板」,隨後賓賓哥要求工作人員將鏡頭轉開,畫面外傳出物品掉落聲響,並疑似發生肢體衝突。
檢方調查指出,李男指控賓賓哥在協商過程中徒手毆打其左臉靠近下巴處,並造成左前臂擦挫傷;醫院診斷確認為下巴挫傷及左前臂擦挫傷,李男也提出診斷證明書、傷勢照片及直播影像作為佐證。

賓賓哥於偵訊時辯稱,當時只是拿杯子喝水,與李男仍有距離,僅是手部揮動,對方可能因受驚後退,杯子倒下才造成碰撞,否認有刻意攻擊行為。不過,檢方比對證人說法、影像內容與相關證據後,認定賓賓哥確有出手行為。

起訴書另指出,李男提出另一段影像,可聽見賓賓哥談及「那個雲林個案,有沒有打那個阿公,你們就算知道也不能講,我就是有打……」等語,賓賓哥於偵訊中亦坦承該段談話內容。檢方因此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傷害罪,依法提起公訴,後續將由法院審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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