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線撞毀AMG GT跑車 金山車禍駕駛判賠156萬
前年新北市金山區台2甲線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杭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時,疑似操作不當越過雙黃線,迎面撞上由王姓男子駕駛的AMG GT跑車,造成車輛嚴重損毀,王男左腳亦受傷。事後王男提起民事求償,要求包含車輛價值減損、修車期間租車代步費、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計156萬餘元,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請求有理,判杭女全數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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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事故發生於2024年10月23日下午,杭女行經台2甲線8公里處時,休旅車跨越雙黃線,直接撞擊對向車道的GT跑車駕駛座前輪,導致左前大樑支架、水箱架及車體多處受損,王男亦因此受傷。
王男主張,事故發生前該車雖已使用8年9個月,但經第三方鑑價,事故前仍具約300萬元市值,修復後價值減損60萬元;修車期間長達231天,期間租用與賓士同級車款代步,每日租金3980元,合計租車費用約91萬元,另加上醫療費、鑑定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計請求156萬餘元。
杭女則抗辯,王男並非從事車輛出租業,也未實際支出租車費用,主張無權請求高額代步租車費,且未提出相關單據,認為91萬元不合理。
不過法官認為,王男車損確實因杭女疏失所致,車輛修復期間無法使用,依法仍屬「本應支出而未支出」的租車損失。考量該賓士跑車市價高、具安全性與舒適性,修車期間以同級車款租金計算,才能合理填補損害,其餘損害金額亦屬合理範圍,因此判決杭女須賠償156萬餘元。
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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