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炯控詹江村加重誹謗 桃檢認屬言論自由範疇 裁定不起訴
桃園地方檢察署近日針對網紅溫子渝(綽號「八炯」)控告詹江村加重誹謗一案,作出不起訴處分。檢方認定,詹江村在臉書發文批評八炯影片內容為「白癡言論」,屬於政論議題下的個人意見表達,應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難認具有誹謗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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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桃檢114年度偵字第38763號不起訴處分書,案件起於2025年5月,詹江村在其臉書帳號發文,評論八炯於YouTube付費頻道「攝徒日記FunTV」發布的講座影片,內容涉及台灣與中國軍力對抗等議題。詹江村文中質疑影片論述,並以激烈用語表達不同看法。八炯認為相關文字已貶損其人格與社會評價,遂提告詹江村涉犯加重誹謗罪。
檢方調查指出,詹江村身為民意代表,發文內容係基於其從政經驗,對公共議題進行評論,即便用詞尖銳,仍屬價值判斷與主觀意見,非捏造不實事實或惡意抹黑,難以誹謗罪相繩。證人證詞亦顯示,相關討論係針對網路軍事評論的回應,並非無端攻擊特定個人。
此外,八炯同案控告另一名趙姓網友,指其未經授權在Threads帳號轉發影片截圖,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趙某辯稱,僅轉發在網路平台看到的圖片,並不知為付費內容,且事後已刪除。檢方查證後認為,相關截圖屬已公開資訊,非完整影片,且趙某無營利或侵害著作權的主觀故意,其他帳號亦有類似張貼情形,犯罪嫌疑不足,亦裁定不起訴。
詹江村獲不起訴後,於21日在臉書發文回應判決結果,再度引發外界關注。八炯則為知名反共網紅,常以反諷方式評論兩岸軍事與政治議題,自稱「中南海聽床師」,過往言論亦多次引發爭議。
檢方指出,本案並非雙方首次交鋒。先前因相關政論內容互控誹謗的案件,地檢署亦曾作出不起訴處分。檢察機關強調,公共議題的激烈辯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避免以刑事訴訟介入價值判斷,以免寒蟬效應影響社會討論。

八炯控告詹江村加重誹謗 桃檢認屬政論意見表達裁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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