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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狼父長期侵犯親生姊妹案 判決摘要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受害者 | 男子的親生長女與次女。 |
| 犯罪時間 | 2017 年至 2023 年間。 |
| 犯罪情節(次女) | 自國一至年滿 14 歲後,男子每周以 2 至 3 次的頻率對次女強制親吻並以手指性侵。 |
| 犯罪情節(長女) | 自國二起,男子常趁隙抓捏長女胸部猥褻,並以長女長得像母親為由,戲稱其為**「小老婆」**。 |
| 曝光契機 | 2023 年 8 月,其妻因遭受家暴向 113 求助,社工介入後兩姊妹才鼓起勇氣揭發。 |
| 法庭辯解 | 男子全盤否認犯行,並質疑女兒說詞。 |
| 判決結果 | 嘉義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 10 年、強制猥褻罪判處 3 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12 年(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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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判決理由
- 證據確鑿:姊妹倆證詞穩定一致,且有 LINE 對話中稱呼長女為**「小老婆」**等補強證據。
- 身心戕害:法官認定男子利用家中主導地位破壞人性信賴,嚴重戕害女兒身心發展。
- 態度不佳:男子犯後否認犯行、未與女兒達成和解,因此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