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友人前往夜店消費,期間結識嚴、葉2名男子,眾人隨後轉往KTV續攤,未料竟演變成性侵案件。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2名男子犯行明確,判處嚴男4年4月徒刑、葉男3年1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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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1月15日凌晨,小美與友人於苓雅區一間夜店飲酒娛樂,期間認識嚴、葉2名男子,雙方並無深交。續攤至KTV後,嚴男見小美略顯微醺,藉口有私事要談,將她帶至一樓公廁並反鎖廁門,不顧小美明確拒絕與掙扎,對其強吻、指侵得逞,甚至試圖逼迫口交未遂。
葉男察覺嚴男將小美帶離包廂後一路尾隨,在廁門外多次敲門,進入廁所後不僅未制止,反而與嚴男共同壓制小美,舔吻、撫摸胸部,猥褻得逞。小美趁葉男未將廁門關妥時逃離,返回包廂後情緒明顯異常,經友人追問後陪同報警。
庭審期間,嚴、葉2人皆否認犯行,嚴男辯稱雙方兩情相悅,葉男則稱僅在旁觀看。然而法官認為,小美在廁所內多次表達拒絕,甚至需遭壓制,嚴、葉不可能未察覺其不願意;加上友人證詞顯示,小美事後明顯驚恐,嚴男「合意」說法難以採信。
法官另指出,2人犯後毫無悔意,甚至質疑被害人行為,造成二度傷害,犯行嚴重,最終依嚴男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4月徒刑,葉男犯2人以上共同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1月徒刑。

夜店續攤遭騙進公廁 高雄2男聯手性侵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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