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警界爆出重大風紀醜聞。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一名黃姓員警,因外型亮眼、顏值爆表,被同仁與網友封為「警界彭于晏」,卻涉嫌在執勤時濫用職權、洩漏個資,甚至涉及貪污罪嫌,案件曝光後震撼警界。

判決及起訴內容指出,黃員為警專第37期畢業,任職於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2025年6月22日凌晨,黃員執行巡邏勤務時,查獲一對騎乘機車的夫妻酒駕案件,其中廖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49毫克,依法需重罰;後座石姓女子同樣依法應裁罰新台幣6000元至1萬5000元。
然而,黃員疑似對石姓女子產生好感,竟在派出所內指示不知情的同事,僅對廖男開罰,刻意漏罰石女,明顯違反勤務規定。
更離譜的是,同日凌晨5時許,黃員又在台南市中西區一間旅館外,巧遇準備投宿的石姓女子,兩人隨即一同進入房間「聊天」,一直待到上午10時許才離開。相關行徑引發外界高度質疑。直到台南市警察局接獲檢舉後展開內部調查,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警方調查後,已先將黃員停職並記過懲處,並補開石姓女子漏罰的酒駕罰單。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黃員不僅違規放水酒駕案件,還涉嫌拍攝廖男的身分證影本與酒測紀錄,轉傳給家人及友人觀看;此外,2025年8月間,又翻拍另一件詐騙案的偵查報告內容,提供友人作為聊天談資,涉案情節重大。
台南地檢署認定,黃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已依法提起公訴,後續將由法院審理。

警界彭于晏爆風紀醜聞! 為女放水酒駕還進旅館 涉貪污洩密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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