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移工自爆偷渡竟大翻盤! 法院查證合法入境改判無罪 未經許可入國罪撤銷

彰化縣芳苑鄉日前發生一起酒駕案件,一名印尼籍移工因酒後騎乘機車行車不穩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49毫克,明顯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徐開喜出來又進去了! 吸毒被通緝當庭落網! 越獄狂魔直送台中勒戒所強制戒毒

警方盤查身分時,該移工竟自稱「從印尼飛往美國,再搭船偷渡到高雄港上岸」,警方遂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罪一併送辦。

一審法院依未經許可入國罪及不能安全駕駛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

不過案件上訴二審後出現大逆轉。合議庭查閱移民署資料,發現被告護照貼有我國核發簽證,並載明依屏東縣政府函辦理外籍船員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出入境紀錄顯示,他於109年1月14日在屏東縣東港鎮合法入境,並非如其所稱偷渡來台。

法院認定,被告誤以為自己屬偷渡,但實際上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9條規定,以船員身分合法入境,並未構成未經許可入國罪。二審因此撤銷原判,改判該部分無罪。

至於酒駕公共危險罪部分,因被告未提上訴,一審判處2個月徒刑已確定。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03070646-1024x576.png

爆料、投稿、澄清、加入 社群 私訊官方LINE

彰化酒駕移工案大逆轉 自稱偷渡卻查出合法入境 二審改判未經許可入國罪無罪

彰化酒駕,印尼移工,未經許可入國罪,公共危險罪,入出國及移民法,合法入境,二審改判,移民署

發表迴響